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所须交材料:
(1) 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一式两份。
(2) 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一份。
(3) 学历证书原件、复印件一份。
(4)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、复印件一份(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可免)。
(5) 教育学、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、复印件一份。
(6)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、北京市卫生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表。
(7) 近期正面(同版)小2寸彩照三张(两张分别贴在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上)。
7、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购买时间、地点:
5月15、16日到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西楼二层208室购买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。
8、各种文件、时间安排等刊登在《现代教育报》专刊上,购买者可到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西楼二层208室购买。也可登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查询。